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 第八十八条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八十八条 设立国家科学技术计划,应当按照国家需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遵循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 国家建立科学技术计划协调机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加强专业化管理。 第八十七条 目录 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