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 第十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国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知识产权的能力,提高知识产权质量。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