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24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国家鼓励境内外的组织和个人依法捐赠财产资助科普事业;对捐赠财产用于科普事业或者投资建设科普场馆、设施的,依法给予优惠。

科普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兴办科普事业,可以依法获得资助和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