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24年) 第三章 社会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2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社会责任 第二十一条 开放大学、老年大学、老年科技大学、社区学院等应当普及卫生健康、网络通信、智能技术、应急安全等知识技能,提升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信息获取、识别和应用等能力。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