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02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精神,反对和抵制伪科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从事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