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科教兴农方针和农业、林业发展的需要制定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