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19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 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