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19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19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裁判内容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性别、年龄、心理特点、健康状况、犯罪原因、犯罪类型、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实现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矫正方案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等情况相应调整。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