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2026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2026年) 第七十一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截留、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有关组织、个人可以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条 目录 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