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2026年) 第二章 救助对象和措施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2026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救助对象和措施 第二十条 对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给予必要的生活保障。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