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