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 第四章 工伤保险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工伤保险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故意犯罪; 醉酒或者吸毒; 自残或者自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