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被引用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1.3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