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年) 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 第十九条 矿山企业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