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 第四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 第二十四条 全国矿产资源的分配和开发利用,应当兼顾当前和长远、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实行统一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