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 第五章 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 第三十七条 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应当提高技术水平,提高矿产资源回收率。禁止乱挖滥采,破坏矿产资源。 集体矿山企业必须测绘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