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 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的登记和开采的审批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的登记和开采的审批 第十四条 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的审查批准、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办法,个体采矿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