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的保护,适用本法。 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不适用本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