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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表格格式和代码标准(2001年) 4.4.3

4.4.3 程序阶段码的组成及编码含义

程序阶段码由1位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组成,其编码含义如下:

“1—受理”表示在接受申请文件阶段中使用的表格。

“2—初审”表示在形式审查阶段中使用的表格。

“3—实审”表示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阶段中使用的表格。

“4—复审”表示在复审阶段中使用的表格。

“5—授权”表示在授予专利权的阶段中使用的表格。

“6—无效”表示对宣告专利权无效或部分无效的请求进行审查所使用的表格。

“8—权利处置”表示在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移、中止、强制许可、质押、诉讼保全及请求人或专利权人的变更的程序阶段中使用的表格。

“9—行政复议”表示请求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具体行政行为(除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所管辖范围)不服提出行政复议时使用的表格。

“0—通用”表示以上各程序阶段均通用的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