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201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以下统称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