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年) 第五章 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年) 第六十八条 第五章 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第六十八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第六十七条 目录 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