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年) 第五章 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年) 第六十一条 第五章 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第六十一条 教育改造罪犯,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第五章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