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年) 第二章 建设和生产管理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建设和生产管理 第十六条 生产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不得向未取得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使用许可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监控化学品。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