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5年) 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七条 监察机关对涉嫌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可以依法进行谈话,要求其如实说明情况或者作出陈述。

谈话应当个别进行。负责谈话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