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5年) 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二节 证据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5年) 第七十一条 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二节 证据 第七十一条 调查人员应当依法文明规范开展调查工作。严禁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被调查人、涉案人员和证人。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强制到案人员、被管护人员、被留置人员以及被禁闭人员的合法权益,尊重其人格和民族习俗,保障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 第七十条 目录 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