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5年) 第六章 反腐败国际合作 第二节 国(境)内工作 第二百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5年) 第二百七十四条 第六章 反腐败国际合作 第二节 国(境)内工作 第二百七十四条 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等涉外案件办理工作,应当把思想教育贯穿始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外逃人员回国投案或者配合调查、主动退赃。开展相关工作,应当尊重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 第二百七十三条 目录 第二百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