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5年) 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五节 处置 第二百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5年) 第二百三十五条 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五节 处置 第二百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依法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的,应当经审批制作监察建议书。 监察建议书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监督调查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整改建议内容和要求; 整改期限和反馈整改情况的要求; 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 第二百三十四条 目录 第二百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