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1年) 第七章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第二百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1年) 第二百五十一条 第七章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第二百五十一条 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下开展工作,依法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的约束和监督。 第七章 目录 第二百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