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1年) 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六节 处置 第二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1年) 第二百零五条 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六节 处置 第二百零五条 监察机关依法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的,应当经审批制作监察建议书。 监察建议书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监督调查情况; 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整改建议、要求和期限; 向监察机关反馈整改情况的要求。 第二百零四条 目录 第二百零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