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1年) 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十五节 限制出境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1年) 第一百六十六条 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十五节 限制出境 第一百六十六条 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应当按规定报批,及时予以解除。承办部门应当出具有关函件,与《解除限制出境措施决定书》一并送交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第一百六十五条 目录 第一百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