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1年) 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九节 调取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1年) 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九节 调取 第一百二十二条 调取外文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交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和人员出具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应当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第一百二十一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