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24年) 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24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五十五条 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被调查人逃匿或者死亡,有必要继续调查的,应当继续调查并作出结论。被调查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死亡的,由监察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