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24年) 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24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五十三条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