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24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