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 第六十七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