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 第七十三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所称畜禽遗传资源,是指畜禽及其卵子(蛋)、胚胎、精液、基因物质等遗传材料。 本法所称种畜禽,是指经过选育、具有种用价值、适于繁殖后代的畜禽及其卵子(蛋)、胚胎、精液等。 第八章 目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