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2016年) 第三章 电影发行、放映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2016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电影发行、放映 第二十六条 企业、个人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应当将企业名称或者经营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放映设备等向经营区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