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2016年) 第二章 电影创作、摄制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201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电影创作、摄制 第二十一条 摄制完成的电影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方可参加电影节(展)。拟参加境外电影节(展)的,送展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在该境外电影节(展)举办前,将相关材料报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