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年) 第二章 电力建设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电力建设 第十六条 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依法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做好迁移居民的安置工作。 电力建设应当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地方人民政府对电力事业依法使用土地和迁移居民,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