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09年) 第二章 电力建设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09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电力建设 第十五条 输变电工程、调度通信自动化工程等电网配套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应当与发电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