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4年) 第四章 电信建设 第一节 电信设施建设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4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章 电信建设 第一节 电信设施建设 第四十七条 建设地下、水底等隐蔽电信设施和高空电信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标志。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建设海底电信缆线,应当征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海底电信缆线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海图上标出。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