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年)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四节 电信资源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四节 电信资源 第二十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占有、使用电信资源,应当缴纳电信资源费。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