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二十八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五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五百八十九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二十八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五百八十九条 全社会应当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活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噪声污染防治氛围,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第五百八十八条 目录 第五百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