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二十一章 生活垃圾污染防治 第五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五百零一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二十一章 生活垃圾污染防治 第五百零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避免过度包装,组织净菜上市,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 第五百条 目录 第五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