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四百六十七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七条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进城乡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充分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第四百六十六条 目录 第四百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