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二节 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四十七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二节 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 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的生态环境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人文遗迹、古树名木等,加强城市园林、绿地的建设与管理。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