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十七章 土壤污染预防 第四百一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四百一十八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十七章 土壤污染预防 第四百一十八条 国家鼓励在建筑、通信、电力、交通、水利等领域的信息、网络、防雷、接地等建设工程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防止土壤污染。 禁止在土壤中使用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降阻产品。 第四百一十七条 目录 第四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