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十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三百四十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十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四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海警机构应当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编制国家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所必需的入海河口和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调查、监视等方面的资料。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向有关部门和海警机构提供与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有关的资料。 本法所称入海河口,是指河流终端与受水体(海)相结合的地段。 第三百三十九条 目录 第三百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