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二节 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二节 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有关方面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督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督察体制。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