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二节 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二节 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国家坚持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实施地上地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规划、标准、监测等监督管理制度的衔接协调。 第二节 目录 第二十五条